常年代办,北京公司注销吊销转注销
如何进行吊销转注销?
1、工商局办理公司清算备案;
2、报纸公告(注意:要是工商局指定的报纸);
3、办理国税注销(必须缴纳罚款);
4、办理地税注销(必须缴纳罚款);
5、清算审计,取得清算审计报告(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资料和清算工作审计后完成);
6、将正式注销表格和相关材料交给工商局;
7、取得公司注销通知,同时,法定代表人黑名单解锁(在征信系统消除信用不良记录);
8、核销银行账户;
公司注销之后,公章已经不具备法律效力。但为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,还是将公司公章注销为好。办理的手续是,税务、工商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回执证明,到政务大厅原备案的公安窗口办理,公章以及法人、财务等印章都应注销收回。如果是非法人企业,在办理工商注销的时候,直接就可以收回公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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