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北京各区公司减资咨询
新司公法已通过,2024年7月1日正起式实施,明认确缴出资额5年缴内足。
一,新设立企业注册资金五年内实缴
二、存量公司享有充足的缓冲期
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: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,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,除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,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期限以内。设定过渡的立法安排。为存量司调整预留充足的时间,不采用一刀切的做法,以企业正常经营为出发点,确保市场经济的平稳有序发展
新设立的企业5年内需要缴足,已经成立的企业,会给缓冲期,缓冲期多长还没确定,所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,后期逐步有序完成实缴,也可以采取减资降低实缴难度、
三、实缴步骤
1.股东名义入资公司基本户,备注投资款,入资款
2.打印回单,
3.企业信用网上公司实缴注册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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